白厌沙对幸福的定义很简单,他对生活的要求不算高,简简单单就好。而在这风云变幻的时代,活命尚且困难,更何况安闲的生活。
人生多苦涩,快乐离白厌沙很遥远。另外,他孤身在外,离国离家都很遥远,想念故乡,他夜不能寐。假如能在这冰霜国过幸福的日子,也不算白来,而一切的幸福,都需要巧遇,而巧,便是机会,这机会,需要个人的行动获得。
人的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无论是白厌沙的刀法还是书法,都不能太急,急容易欲速则不达。
在书店里,白厌沙浏览着这些书,一些书能看懂一些,一些书连一些都看不懂。这么精巧的书店,这么丰富的书籍,白厌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可开了白厌沙的眼界,他看到这些书,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兴奋。白厌沙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劲头了,兴冲冲对待一件事情,这样的状态,不常有。
书店里有一些安静的读书人,他们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静静地阅读手中的书。可能白厌沙不知道,这些人中,有些是贫穷人,生活困难,可即便如此,他也用心读书,一颗心,全都放在书上。
白厌沙决定在附近住下来,他喜欢这家书店,这样的话,他有时间的时候,可以过来看书。这家店的老板,容许顾客看店里的书,书弄脏了也无所谓。
此处的人大多安居乐业,街上的行人脚步闲散,逛逛这里,逛逛那里,一整天都是好时光。
白厌沙算来对地方了,此处的热闹,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个城的繁华在冰霜国是出了名的,白厌沙有幸来到这个城,需要感谢运气。白厌沙是有好运气的人,在经历一番波折之后,那些他同行的商人,都去行走商路了,仍然过着商旅生活。而现在的白厌沙,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白厌沙了,他逐渐在生活中找到自信,在异域他乡,白厌沙要过有着异域风情的生活。
他来到一家酒馆,这酒馆里好多人喝酒唱歌跳舞,好欢乐的场面,好喜庆的情景。白厌沙被这里面的音乐声吸引,走了进去。里面的服务人员,招待白厌沙。白厌沙把刀放在椅子旁边,点了一瓶酒,一个人喝。
这酒是红色的,玻璃瓶因为装了这酒,像宝石。白厌沙喝酒,看舞女的舞姿,这样喜悦的状态,在动乱的中土,是难以寻觅的。
今天上午,他在仰望高空时,看到鸟群高飞,还会感到伤感。仅仅过了半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孤苦的情绪了,反倒有一种很乐意在此地的想法。在这酒馆里喝酒,喝的是酒,产生的是快乐。
这冰霜国是面积极大的国家,这个国家,对白厌沙虽陌生,可白厌沙就是喜欢这种陌生感。这陌生感,也许可以理解为新鲜感,他需要这样的新鲜感。
从酒馆醉醺醺地出来,白厌沙提着一把刀。这街上有人传言,王公贵族享有世间女子的初夜权,哪位女子结婚,需要先与有权势的某位男子共度良宵。不遵守这条法律的人,是要受到惩罚的,如果罪责在女子的未婚夫,那么,这个未婚夫,是要被杀头的。
白厌沙想起那天看到的杀头场面,那个被杀头的人,极有可能他违反了有关初夜权的规定。当白厌沙了解了更多信息后,这个猜想可以确定。
白厌沙手中虽有刀,可基本形同虚设。他现在每天不练武,好多招式都忘了。他在想,彻底忘掉才好呢,忘了就不用带着刀了,做个武人,不如做个文人自在。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白厌沙需要在这里适应。适应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适应坏的环境,一种是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是要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的幸福人生已经开始,他从动乱的世界,到达一个和平且美好的世界,他的内心产生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世界对他的馈赠。
是时间去认识一位新朋友了,这里人这么多,多认识些朋友没有坏处。白厌沙走在街上,看着街上美好的这群人,心中充满喜乐。
路口,白厌沙见到一个小伙子,一头金发,身上有纹身,他牵着一匹马。
这白厌沙学习什么东西都快,尤其与人沟通,都不用学,见到谁都是亲人。白厌沙得知这小伙子名叫情帝,冰霜国人,略作交流,他们就认识了。
这冰霜国,在白厌沙眼里是一个一时无法了解的国度,冰霜国太大了,今天只能了解几条城市的街道,要想了解整个冰霜国,非得长期留在冰霜国不可。这样也好,白厌沙正有这样的打算,长时间在这里待下去,什么时候想走,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