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裴屿似乎什么都没做,只有一句轻描淡写的引导。
是原身自己害怕那些人以同样的手段对待他,是原身自己心里脆弱而彻底崩溃割开淋漓粘连的血肉。
两个本就属于对立面的人,犯不着去深究恨意的原因。
既然如此,不影响南序现在要不分是非、见死不救。
他蹲下身,端详了会儿裴屿的伤口,非常耐心的、一根一根掰开裴屿握在他脚踝上的手指。
鲜血、疼痛和黑暗使裴屿没有办法视物,求生的本能令他下意识死死抓住过路的人孤注一掷。
他感觉到了一道平淡的呼吸,弯下腰凑近他。
他的嗅觉被动接受着浅浅的香气,大脑却无法处理出任何信息。
那个人轻轻碰了碰他额头旁的伤口,似乎不计较他这个无礼的飞来横祸。
他想张口,想说对不起,想要求助,然而却出了一声闷哼。
那个人随意按住了他的一处伤口,在他吃痛的时候,慢条斯理地移开他的手指。
掌心原先纤细的握感变得空荡。
那个人居高临下地、轻蔑地用鞋尖踢了下他的下巴。
第21章客人
裴屿和舒逸尘在剧情的设定中不仅是竹马,而且走的还是一种特殊的竹马路线。
天降竹马。
把这本小说分享给南序的朋友莉尔,她深谙各种剧情套路、把小说情节掰开当做聊天话题,赖在南序家的沙上给南序口述分析剧情时提到了这个词。
南序给面子地询问这是什么意思。
莉尔用具体事例为南序详细解释。
比如裴屿和舒逸尘从小一起在佛列伦州的州界附近的小城市长大,但在他们十岁的那一年,裴屿和他相依为命的长辈搬了那座小城。
舒逸尘小时候很失落,伤心了好一段时间。
没想到在诺伊斯学院开学的第一天,他就一眼认出了多年以来他一直念念不忘曾经那个邻家竹马。
裴屿变得比小时候更难以接近,拥有着出同龄人的成熟。
舒逸尘纠结了一整个星期到底要不要上去打招呼,最终因为近乡情怯选择没有上前打扰。
直到他有一次被同学骚扰时,裴屿上前帮他解围,他才鼓起勇气上前和裴屿相认。
原来裴屿也第一眼就认出了他,但是同样以为舒逸尘可能忘记了他。
两个人在心照不宣的相处中扫平了最后一点隔阂。
莉尔最后总结:这就是剧情里所谓的宿命感。
南序当时“嗯”
了一声当做“已阅”
的回复,又垂下眼低头捋顺手工羽毛笔末端的白色鸦羽。
莉尔怀疑南序是不是在敷衍她其实压根没听,刚要假装闹起来,就被南序递出去送她的羽毛笔收买,磕磕绊绊、结结巴巴地重复了几遍“原来是送我的啊”
,然后兴高采烈地收下。
事实证明,南序真的有听进去。
在昨天遇见裴屿之后,他的大脑不受控制地迅串联起了这段剧情。
不过,想到归想到,和他的关系又不大。
甚至南序甩开裴屿的情况都没能在南序的脑中停留多久,回到家睡了一觉就忘得七七八八。
他特意早早爬起来趴在阁楼的窗边观赏来到蒙特佩斯遇见的第一场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