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前我就和容晚晴申明过这一点,我不拍照。”
隔着刷了白漆的木头廊柱,我瞟了眼虞百禁,“想来你也没有和刺杀对象合影的恶趣味吧。”
“……”
“等等,你该不会真有?!”
“没有——”
他失笑,笑我的多疑、无度的敏感和荒诞不经的臆想,“我倒是有同行热衷于给尸体拍照留念,或是收集死者身上某个物件,当作战利品。但我后来想想,活的还是比死的好。”
他看定我,像在寻求认同一般,一字一句重复。
“活着的比死了的好。”
我莫名的汗毛倒竖。
“即便被偷拍,我是说假设,你我都有松懈和不备的时候,不知情的被人抓拍下来,那三个人同时被拍进一张照片里的概率也微乎其微。”
他朝我伸出三根手指,又收起两根,剩下一根食指,指腹由于频繁扣动狙击枪的扳机磨出一层薄茧,点触我的眉心,语气是令人火大的轻描淡写。“这下除我俩之外,她的亲信们都有嫌疑了。”
“那不就又绕回原点了吗?”
我彻底被惹毛了,烦躁地捋着前额的乱。不对。说不定我们一开始就弄错了。
那张照片拍摄了谁,或许根本就和此事无关。照片,夹在最常用的笔记本里,放在触手可及的床头,紧要时刻最易拿取;也许它压根儿就不是“证据”
,而是“工具”
,用来承载文字信息、想撕成几片就撕成几片的纸,和照片中的人物没有半点关联——要这样想吗?
是凶手“让我”
这样想的吗?
“啊,在叫我们。”
“……”
“车备好了,该走了。”
“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