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向前进这么长时间,刘军还没有跟他进过一次山。
这还是生平头一遭。
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刘军可是把领导配给他的那把小手枪贴身存放。
就算这座山里真的有危险存在。
刘军也要做到先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再将危险控制住。
这一身没洗过的衣服刚穿在身上时,味道确实难闻。
时间长了倒也习惯。
只是脚上那一双布鞋穿着松松垮垮,有点不跟脚。
不过向前进脚上踩的是一双绿胶鞋。
但鞋子也有明显磨损的痕迹。
“你说说你,都已经这么有钱了,就不知道给自己换一双好一点的鞋。”
“你这双鞋就算丢在路边都没人捡。”
向前进低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劳保鞋。
想想都忘了是什么时候买的。
好像自从他进山打猎开始,他就一直穿着这双鞋。
皮实耐穿,而且水陆两栖。
再说这种鞋便宜的很。
这要是穿坏了,穿烂了,随手一丢,买双新的就行。
可花个几十上百买一双鞋子,他哪舍得上山穿。
就算他舍得,姐姐也肯定不让他穿。
“只要脚底还没磨透就能穿,大老爷们还讲究那么细致的东西干什么?”
“我就不信你在外面出任务的时候,还能把自己照顾的一丝不苟。”
“我看那些港台的警察电影,你们这一行只要有任务就在车上住,车上吃。”
“三五天不洗脸,不刮胡子,那衣服都得穿到臭了才换,到了你这还穷讲究起来了。”
当然也不是刘军穷讲究。
“你说的那是电影,我跟你说的是现实,假如我要是有你这么好的本事。”
“我肯定会在吃穿住行方面上都稍稍提一个档次,奈何人跟人还是有差别的。”
“我知道我成不了你,所以理解不了你为什么舍不得。”
向前进一挥手说:“享福那是以后的事,现在咱们先把那群坏人找到。”